(1).逸豫之言。一说,过言,失言。《书·盘庚上》:“王用丕钦,罔有逸言,民由丕变。” 孔 传:“无有逸豫之言。” 蔡沉 集传:“逸,过也。” 洪颐煊 《读书丛录·尚书》:“‘罔有逸言’,谓无有失言。《説文》:‘逸,失也。’”
(2).散失之言。 晋 郭璞 《<方言注>序》:“考九服之逸言,标六代之絶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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