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院本是中国古代戏曲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但金代只存有“院本名目”,对“院本”形态难有真正的认识,长期以来人们对金院本的理解、认识都信从明代朱权的“行院之本”说。对此,王万岭《金代院本非“行院之本”》提出异议,认为:“金院本与后来的元明院本有很大的区别,也与所谓的行院没有直接关系。金院本的‘院’字并不是‘行院’的简称,应是由金代宣徽院汉人教坊的‘官本杂剧’演化而成。”这一观点与朱权等传统看法完全不同,“行院之本”以王国维的理解创作和演出主体是倡伎艺人,而宣徽院教坊演出本则属于官方的,一民间,一官方,差距甚大,意味悬殊。
金元時雜劇的腳本。因金時倡優所住的地方,稱為「行院」,故稱其所演的劇為「院本」。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