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兆尹(The Lord Mayor),是指中国古代官名,为三辅(治理京畿地区的三位官员,即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之一,主管京师及其附近地区。 周朝时期称内史,秦、汉因之。俸中二千石(一年2160石),掌治京师,与朝中九卿同一个等级,且可以参与朝政。汉武帝建元六年分置左右内史,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又改右内史名京兆尹,有两丞。汉末三国时期,魏国辖区内,京兆尹改称京兆郡,官名改称为太守。到了南北朝时期的西魏和周,以及隋朝,京兆尹仍称郡,太守称为为尹。到了唐朝,京兆尹一般情况下为从三品官,京兆府下辖二十三个县。到了满清时代,则把北京及附近30余县划为一个特别行政区,称为顺天府,长官称顺天府尹。 1914年10月4日,中华民国总统袁世凯公布施行《京兆尹官制》,置京兆尹1人,为京兆地方行政长官,管辖北京地区和附近24个县。1928年6月,南京国民政府将直隶省改名为河北省,同时废除京兆地方。
地名。漢武帝太初元年(西元前104)?分右內史東部為其轄區,為京師三輔之一,治所在今陝西西安市。轄境約當今西安以東、華縣以西;渭河以南,秦嶺以北之地,魏以後置京兆郡。後亦用以稱京師。
職官名:(1)? 漢代轄治京兆地區的行政長官,職權與俸祿與郡守相當。後亦借指京師地區的行政長官。簡稱為「京兆」、「京尹」。(2)? 民國初年的地方官名。民國定都北京,改清順天府為京兆地方,設京兆尹,直隸於大總統,為中央政府的特別官制,現已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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