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租种官府或地主田地的农民。《宋史·食货志上一》:“再期五年,如期满无理认者,见佃人依旧承佃。”《剪灯馀话·武平灵怪录》:“租粮百石佃人供,鐘鼓三时唄声举。” 清 刘大櫆 《颍州府通判吕君墓表》:“ 广德 租税:佃人输官,田主不问,故多逋负。”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
本文地址:https://www.cidian5.com/cidian/JMHFR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