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绩的程限。《新唐书·选举志下》:“故士人二年居官,十年待选,而考限迁除之法寖坏。” 宋 王禹偁 《仲咸就加郡印因以四韵贺而勉之》:“唯是謫官无考限,比君知问几时还。”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
本文地址:https://www.cidian5.com/cidian/JYmYAwj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