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藏兵器于国,有战事经祭告后发给兵士。《周礼·夏官·司兵》:“掌五兵五盾,各辨其物与其等,以待军事。及授兵,从司马之法以颁之。及其受兵输,亦如之。” 孙诒让 正义引 惠士奇 曰:“古者兵器藏於国,有事而后授兵,既事復还兵。”《左传·隐公十一年》:“ 郑伯 将伐 许 ,五月甲辰,授兵于大宫。” 杜预 注:“大宫, 郑 祖庙。”《资治通鉴·魏邵陵厉公嘉平元年》:“太傅 懿 以皇太后令,闭诸城门,勒兵据武库,授兵出屯 洛水 浮桥。”
古代藏兵器於宗廟中,遇戰爭,則祭告於宗廟,然後以兵器授與出征的軍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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