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区,在中国内地指省(第一级行政区)和县(第二级行政区)之间的一种区划形式,中文字面原意即行政督察区,源自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指导工作的区域。 1967年~1971年,专区逐渐改为地区。专区作为固定的区划术语,存在于1949年到1971年。
大陸地區指在省、自治區內,根據實際需要而設立的行政區域,可包含數個縣市。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
本文地址:https://www.cidian5.com/cidian/KDTnui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