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书就是皇帝说的话。所谓“天子之言曰制,书则载其言。”在周代,帝王的命令叫命。秦始皇灭六国后,改命为制,制即成为用以颁布皇帝重要的法制命令的专用文书。《秦会要》卷六:“制者,王者之言,必有法制也”。两汉及魏晋、南北朝的制书,基本上沿用秦朝的规定。唐代的制书,分制书和慰劳制书两种。除用于颁布国家重大制度的命令外,还用于官僚的褒奖嘉勉。明代的制书,是皇帝对个别官员或部分官员有所宣告时使用的命令文书。
古代皇帝命令的一种。 汉 蔡邕 《独断》:“其(皇帝)命令:一曰策书,二曰制书,三曰詔书,四曰戒书。”《后汉书·蔡邕传》:“时频有雷霆疾风,伤树拔木,地震、陨雹、蝗虫之害。又 鲜卑 犯境,役赋及民。六年七月,制书引咎,誥羣臣各陈政要所当施行。” 宋 陆游 《贺黄枢密启》:“恭审显膺制书,进贰枢府。”参阅《唐六典·中书》。
古代皇帝頒布的一種命令。指赦令、贖令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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