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太宗(本名子至,别名太甲),商汤嫡长孙,太丁之子,外丙和仲壬之侄,商朝第四位君主。帝太甲元年,太宗崩,子沃丁立。 商太宗继位之初,任意地发号施令,一味享乐,暴虐百姓,朝政昏乱,又破坏汤制定的法规。伊尹百般规劝无果,于是将他放逐到桐宫。在桐宫三年,他悔过自责,后重新当政,诸侯都归顺商王,百姓得以安宁。
星名。即太乙。 唐 王勃 《益州夫子庙碑》:“华盖西临,藏五云於太甲。” 唐 杜甫 《大历三年春将适江陵漂泊》诗:“五云高太甲,六月旷摶扶。” 仇兆鳌 注引 严羽 《沧浪诗话》:“太甲,即太乙。甲乙相近而误用也。”一说,“华盖在旁六星曰六甲,分阴阳而配节候。太甲,恐是六甲一星之名。”见 宋 王应麟 《困学纪闻·评诗》。 明 梅鼎祚 《玉合记·奏凯》:“平鼠寝易如翻掌,云高太甲映明堂。”
人名。商王,湯之孫。既立,縱欲無度,伊尹放逐於桐,居三年,太甲悔過向善,能修德,伊尹迎歸,百姓以寧。見書經.太甲中。
書經篇名。分上、中、下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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