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议(拉丁文massdiscussion),伊斯兰教法学概念。阿拉伯原文读作伊智玛尔(英文Ijma)意为协商、公决、公众评议,是伊斯兰四大立法依据之一,由先知穆罕默德的弟子、伍麦叶王朝首任哈里发穆阿维叶首创,阿拔斯王朝时期趋于完善,在伊斯兰教法史上产生过极为重要的影响。公议的汉语原义是“以公众利益为标准议论、评议国家政事”。
眾人的評論、公斷。
關於國家的事情,以公共利益為標準而評議,稱為「公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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