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弹议处。《清史稿·高宗纪一》:“丙辰,以给事中 陈大玠 等奏,寝 许容 署 湖北 巡抚之命,留 晏斯盛 任,仍申诫言官扶同纠论。”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
本文地址:https://www.cidian5.com/cidian/KNNW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