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颁布以来,各级党委、政府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的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全党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惩办。 宋 叶梦得 《石林燕语》卷七:“苟不惩治,则败乱风俗。” 清 和邦额 《夜谭随录·邱生》:“碧衣者曰:‘今不痛加惩治,彼以为我辈孱弱,必源源而来矣。’” 老舍 《赶集·柳家大院》:“不管查得出私弊查不出,反正得惩治她!”
處罰、制裁。
近义词: 懲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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