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六吕。 宋 沉括 《梦溪笔谈·乐律一》:“自子至巳为阳律、阳吕,自午至亥为阴律、阴吕。凡阳律、阳吕皆下生,阴律、阴吕皆上生。”参见“ 阴六 ”、“ 六吕 ”。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
本文地址:https://www.cidian5.com/cidian/KnQieSF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