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岳做河阳县令时,满县栽花。后遂用“河阳一县花、花县”等用作咏花之词,或喻地方之美或地方官善于治理。
晋 潘岳 任 河阳 (今 河南省 孟县 西)县令,于一县遍种桃李,传为美谈。 北周 庾信 《枯树赋》:“若非 金谷 满园树,即是 河阳 一县花。”《白氏六帖·县令》:“ 潘岳 为 河阳 令,树桃李花,人号曰‘河阳一县花。’”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滦阳续录六》:“ 乾隆 庚寅,有翰林偶遇乩仙,因问宦途。乩判一诗曰:春风一笑手扶笻,桃李花开泼眼浓……茫不省为何语。俄御试翰林,以编修改知县。众谓次句隐用 河阳 一县花事,可云有验。”
晉朝潘岳曾任河陽(今河南省孟縣西)?縣令,於縣城內遍植桃李花,傳為美談。宋.葉庭珪.海錄碎事.卷十二.臣職部下.縣令門:「河陽一縣花:潘岳為河陽令,種桃李花,人號曰:河陽一縣花。」後借寫花美。北周.庾信.枯樹賦:「若非金谷滿園樹,即是河陽一縣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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