斧之背。 宋 文天祥 《平反杨小三死事刑》:“然其不用斧之锋,而止以斧脑行打,是殆非甚有杀心者。”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
本文地址:https://www.cidian5.com/cidian/LLRoOFw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