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置,陈放。 宋 曾巩 《繁昌县兴造记》:“今治所虽有屋,而庳逼破露,至听讼于廡下。案牘簿书,栖列无所,往往散乱不可省,而狱讼赋役失其平。”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
本文地址:https://www.cidian5.com/cidian/LMYbat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