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年六月三十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认为一九三三年瑞金民主中央政府为着正确地解决土地问题而公布的两个文件,即“怎样分析农村阶级”和“关于土地改革中一些问题的决定”,除开一小部分现时已不适用外,其余全部在现时的土地改革中是基本上适用的。
占有较多生产资料,自己劳动,但有轻微剥削行为,经济状况比较富裕的中等农户。也叫富裕中农。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
本文地址:https://www.cidian5.com/cidian/LeJJV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