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俗以人初死之鬼魂为煞,举家出门躲避,谓之“躲煞”。 清 顾张思 《土风录》卷二:“始死有所谓煞者,富家延僧道作法曰接煞,贫者扃门尽室出曰躲煞。” 沙汀 《退佃》:“此后他只呵呵呵地应声,一面正像躲煞似地转身走了。”
煞,不祥之事物。躲煞指家有死人,在二七那天,生者要迴避。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
本文地址:https://www.cidian5.com/cidian/LeLVQwI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