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 唐 实行均田制时称公地多、人口少的地方为宽乡,人口多、公地少的地方为狭乡。后世习惯上称地广人稀的地方为宽乡,地狭人稠的地方为狭乡。《隋书·食货志》:“帝乃发使四出,均天下之田,其狭乡,每丁纔至二十亩。”《新唐书·食货志一》:“田多可以足其人者为宽乡,少者为狭乡。狭乡授田,减宽乡之半。”参阅《通典·食货二》、《文献通考·田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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