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远省,是中华民国的塞北四省(热河省、察哈尔省、绥远省、宁夏省)之一,简称绥,省会归绥(今呼和浩特市),包括今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南部地区。 绥远在清朝为归绥道,属山西省管辖,1914年中华民国袁世凯北洋政府将之分出山西,与兴和道建立绥远特别区,1928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改称绥远省,省会为归绥(今呼和浩特),抗日战争时期省会为陕坝(今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陕坝镇)。1954年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自治区。
安定远方。 汉 桓宽 《盐铁论·备胡》:“务以德安近而绥远。” 宋 曾巩 《中书令制》:“某敏于学术,优有时材,以绥远之谋,弥纶治具,以察微之智,练达事几。”《清史稿·高宗纪二》:“庚戌, 周学健 奏捕天主教二千餘人。上以失绥远之意,宥之。”
省名。
城市名。在綏遠省歸化城東北五公里,今合為歸綏市。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