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旭(约685年-约759年),字伯高,一字季明,苏州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唐代书法家。年长后入仕,先后任左率府长史、金吾长史,因而被世人称为“张长史”,约在乾元二年(约759年)逝世,享年约七十五岁。 张旭擅长草书,喜欢饮酒,被誉为“草圣”,与怀素并称“颠张醉素”,与贺知章、张若虚、包融并称“吴中四士”,其草书则与李白的诗歌、裴旻的剑舞并称“三绝”。 张旭主要作品有《肚痛帖》、《古诗四帖》等。
对在草书艺术上有卓越成就的人的美称。如 汉 代 张芝 、 唐 代 张旭 等。 晋 卫恒 《四体书势》:“ 弘农 张伯英 ……临池学书,池水尽黑。下笔必为楷则,常曰‘怱怱不暇草书’,寸纸不见遗,至今世尤宝其书, 韦仲将 谓之草圣。” 张彦远 《法书要录》卷一引 南朝 宋 羊欣 《采古来能书人名》:“ 弘农 张芝 ,高尚不仕,善草书,精劲絶伦……人谓为草圣。” 唐 杜甫 《饮中八仙歌》之七:“ 张旭 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 清 赵翼 《稚存往宁国时曾约同游黄山迟余不到归以负约相嘲和韵报之》:“始知草圣运腕神,端仗劒娘斗眉嫵。”
對工於草書的人的美稱。如後漢張芝、唐朝張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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