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理论名词。以方剂组成的不同,进行分类,称为七方。即大方、小方、急方、缓方、奇方、偶方、复方。方剂组成的分类最早见于《内经》。《素问·至真要大论》:“治有缓急,方有大小”,“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奇之不去则偶之,是谓重方”。至金代成无己《伤寒明理论》才将其总结为七方。
中医指大方、小方、缓方、急方、奇方、偶方、复方七种方剂。 明 李时珍 《本草纲目·序例上·七方》引 完素 曰:“流变在乎病,主病在乎方,制方在乎人。方有七:大、小、缓、急、奇、偶、复也。”大方剂量大,药力重;小方剂量小,药力较轻;缓方药力缓和;急方药力峻急;奇方药味合于单数,或用一种主药;偶方药味合于双数,或用两种主药相配;复方是数方相合,或药味繁多作用复杂的方剂。
中醫上依方劑組成的不同,分成大方、小方、緩方、急方、奇方、偶方、復方等七種方劑,稱為「七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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