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丹麦国籍的人。2.丹麦的主体民族。丹麦族主要分摆在分布在丹麦,占该国人口96.8%,其余65万人分布在瑞典、 挪威、 联邦德国、美国和加拿大。多信基督教路德宗。属欧罗巴人种北欧类型,身材高大,皮肤白皙,金发碧眼。使用丹麦语,属印欧语系日耳曼语族,与瑞典语和挪威语十分相近。文字用拉丁字母拼写。丹麦人受欧洲大陆文化影响较深,文学艺术水平较高。
丹麦的主体民族。另有少数分布在美国、加拿大和德国等国。约558万人(1985年),讲丹麦语。多信基督教新教。主要从事轻工业、畜牧业,沿海居民多从事渔业。
丹麥的主要民族,占丹麥王國全國人口約百分之九十六點五,由古代日耳曼族中盎格魯人、撒克遜人、朱特人、和丹麥人等結合而成。大部分分部於丹麥王國,另外散布於美國、加拿大、挪威、德國等地。操丹麥語,屬印歐語系日耳曼語族,有文字,多信仰路德教派的基督教。主要從事工業,農業以畜牧業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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