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制,唐、宋翰林学士受皇帝之命,起草诏令,称为内制;中书舍人与他官加知制诰衔者为中书门下撰拟诏令,称为外制。翰林学士与中书舍人合称两制。宋以后仍有两制习称,而诏令皆由翰林院起草,与唐、宋不同。
内制和外制的合称。指翰林学士和中书舍人。《宋史·真宗纪一》:“﹝ 咸平 元年十月﹞丙午,许羣臣著述诣閤献,令两制銓简。” 明 宋濂 《大明故资善大夫章公神道碑铭》:“ 章 为东南著姓,自 五季 以迄于 宋 代多显者,内则两制八座,外则州牧邑宰,皆未尝无其人。”参阅 宋 赵昇 《朝野类要·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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