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dai*考查民户物力确定赋役之法。规定民户典卖产业,税赋与物力一并过户,名推割;又定三年一查定,名推排。《宋史·食货志上六》:“然役起於物力,物力升降不殽,则役法公。是以 绍兴 以来,讲究推割、推排之制;凡百姓典卖产业,税赋与物力一併推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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