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堂下的台阶。《文选·潘岳<怀旧赋>》:“陈荄被于堂除,旧圃化而为薪。” 李善 注引《说文》:“除,殿堦也。”
(2). 宋 制,京官、选人一般由吏部选差,其有特殊勋劳者,得由政事堂直接奏注差遣,称“堂除”。 宋 高承 《事物纪原·官爵封建·堂除》:“《续事始》曰:旧制,内外皆吏部授。自 隋 以来,五品以上官中书、门下访择闻奏,然后下制。 肃宗 復令中书,以功除官。今谓堂除也。” 宋 陈亮 《吏部侍郎公德文行状》:“至於荫补初出官者法当銓试,今有堂除免试者。”参见“ 堂选 ”。
堂下的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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