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所,即陵墓,出处可见《旧唐书·吕才传》:“古之葬者,并在国都之北,域兆既有常所,何取姓墓之义。” 文中的”域兆",指陵墓的界址,即指墓地。 《周礼·春官·典祀》“典祀掌外祀之兆守,皆有域“” 汉 郑玄 注:“外祀谓所祀於四郊者,域兆表之茔域。” 孙诒让 正义:“言於兆外四表周帀封土为界域也。” 按:“常所”在《旧唐书·吕才传》中,并非指的是“坟墓”,这个词语也并不生僻,即“固定的地方”,没有什么特别的含义,和“常所用”更是不搭界。我们可以联系上下文来看,《旧唐书》原文是这样的“今之丧葬吉凶,皆依五姓便利。古之葬者,并在国都之北,域兆既有常所,何取姓墓之义?”,说“常所”是指“坟墓”,实在是出于混淆视听的断章取义。
固定的场所。 三国 魏 王弼 《<周易>略例·辩位》:“故位无常分,事无常所,非可以阴阳定也。” 宋 陈亮 《问答上》:“君臣有定位,听命有常所,非天下之人所得自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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