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称,读音为zhǐ chēng,是汉语词语,指的是指出、声称,也指指示并称呼,例句有“该公司在诉状中指称对方违约”。 相关古文有“手状指称打捕户不纳皮货,亦不当差之人,无问附籍漏籍收係(xì)与民一体当差。”出自《元典章·户部三·籍册》。
(1).称说。《元典章·户部三·籍册》:“手状指称打捕户不纳皮货,亦不当差之人,无问附籍漏籍收係与民一体当差。” 明 刘若愚 《酌中志·外廷线索纪略》:“至五年春兴大工后,逆 贤 指称看工催工名色,无日不与 呈秀 面会。”
(2).作为因头;指为依靠的事物。《红楼梦》第一○七回:“若是这两个世俸不动,外头还有些挪移;如今无可指称,谁肯接济?”
指點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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