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汉代向养马民户征收的马税。太初二年(公元前103年)开始征收。原是官借母马与边民,3年后收回母马,并征收产驹数的1/10。后改按马匹数征钱,名马口钱。以后时征时罢,并税及牛羊。
汉 代向牧民征收的马税。 汉武帝 太初 二年(公元前103年)开始征收,后来时征时免。《汉书·昭帝纪》:“ 元凤 二年六月詔曰:‘其令郡国毋敛今年马口钱。’”
漢時所徵的馬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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