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论》卷一记载,色境有二种:显色和形色。显色指显现的颜色,有青、黄、赤、白、云、烟、尘、雾、影、光、明、暗等十二种。形色指物体的形状,有长、短、方、圆、高、下、正、不正等八种。《瑜伽师地论》卷一,在显色、形色之外,增加表色,使得色尘的分类更加完备。即凡是行、住、坐、卧、取、舍、屈、伸等种种动作形态,明显的表现于外,可以令人看见的,称为表色。
佛教语。即色、声、香、味、触、法。与“六根”相接,便能染污净心,导致烦恼。《圆觉经》卷上:“妄认四大为自身相,六尘缘影为自心相。” 宗密 疏:“六尘是境,识体是心。” 南朝 宋 鲍照 《佛影颂》:“六尘烦苦,五道绵剧。” 宋 司马光 《送李益之侍郎致政归庐山》诗之二:“六尘皆外物,万法尽迷途。” 明 刘基 《松风阁记》之二:“我佛以清浄六尘为明心之本,凡耳目之入,皆虚妄耳。” 瞿秋白 《猪八戒》:“一切爱恋六尘,以至于‘zhen*善*美是没有的,是幻执的……不如努力把漆黑一团都灭绝了,成个正觉’,得证涅槃。”
塵,接觸的對象。佛教將心和感官接觸的對象分成色、聲、香、味、觸、法(指心所對的境)? 六塵。若任由眼、耳、鼻、舌、身、意追逐六塵,心就會充滿著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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