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市原来是乡村定期集市﹐各地又有俗称,两广、福建等地称墟,川黔等地称场,江西等地称扵,北方称集。起源很早,东晋时建康(南京)城外就有草市,大都位于水陆交通要道或津渡及驿站所在地。其命名用意,或说因市场房舍用草盖成,或说因初系买卖草料市集。经过长时期的发展﹐到唐代﹐其中一部分发展成为居民点﹐个别的上升为县﹑镇﹔而紧临州县城郭的草市﹐则发展成为新的商业市区。
乡村集市。相对城市而言。 唐 李嘉祐 《登楚州城望驿路十馀里山村竹林相次交映》诗:“草市多樵客,渔家足水禽。” 宋 苏轼 《乞罢宿州修城状》:“﹝居民﹞散在城外,谓之草市者甚众。” 明 刘基 《出越城至平水记》:“泊于 云峰 之下,曰 平水 市,即 唐 元微之 所谓草市也。”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二章第五节:“离州县城较远,在交通便利的地点因商业上需要自然形成的市称为草市。”
舊時鄉村裡的市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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