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 挟姦 ”。
亦作“ 挟奸 ”。心怀奸诈。《汉书·孔光传》:“ 嘉 倾覆巧伪,挟姦以罔上,崇党以蔽朝,伤善以肆意。”《后汉书·朱穆传》:“使挟姦之吏无所依託,司察之臣得尽耳目。” 明 方孝孺 《与郑叔度书》之七:“閭里小儿,挟奸舞诈,狼贪鼠黠。”《续资治通鉴·宋哲宗绍圣元年》:“夫妄议者犹可恕,挟姦者不可不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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