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户绝?《唐律疏议》卷十二云:【无后者,为户绝】。它有两层意义。一方面它是指父系血缘的断绝,即所谓“无后者为户绝”,包括没有任何形式的“继嗣”,第二个方面它是指作为国家的一个纳税单位的“户”的消失。一个有男性家长的户称为“课户”;一个没有子嗣(无论亲生还是领养)的寡妇家庭则称为“女户”,当她死后,她的家庭也成为绝户。
绝户。无子嗣。《宋史·食货志上一》:“或户絶之家不与命继;或经陈诉许以给还,輒假他名支破,竟成乾没。”《元典章·户部五·家财》:“若有身丧,户絶,别无应继之人,其田宅、浮财、人口、头疋,尽数拘收入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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