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告假。《汉书·酷吏传·严延年》:“ 义 愈益恐,自筮得死卦,忽忽不乐,取告至 长安 ,上书言 延年 罪名十事。” 颜师古 注:“取休假。”
(2).报告。《新唐书·狄仁杰传》:“时太学生謁急,后亦报可。 仁杰 曰:‘……学徒取告,丞、簿职耳,若为报可,则胄子数千,凡几詔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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