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旧时丧服名,五服之第四等。其服以熟麻布制成,视大功为细,较缌麻为粗。服期五月。凡本宗为曾祖父母、伯叔祖父母、堂伯叔祖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姊妹,兄弟之妻,从堂兄弟及未嫁从堂姊妹;外亲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均服之。《仪礼·丧服》:“小功者,兄弟之服也。”《仪礼·丧服》:“小功布衰裳,澡麻带絰,五月者。” 贾公彦 疏:“但言小功者,对大功是用功粗大,则小功是用功细小精密者也。”《唐律疏议·名例》:“小功之亲有三:祖之兄弟、父之从父兄弟、身之再从兄弟是也。此数之外,据《礼》,内外诸亲,有服同者,并準此。”《清会典·礼部》:“小功五月。”参见“ 细红 ”、“ 小红 ”、“ 五服 ”。
(2).小功绩。《战国策·魏策一》:“説 文王 之义以示天下,岂小功也哉!” 宋 蔡襄 《原赏》:“临兵戎者,前死有荣,退生有辱,虽小功必赏,以其履死地也。”
用熟布做成的喪服。為服曾祖父母、伯叔祖父母、兄弟之妻等喪時所穿,時間為五個月。
一種學校、機關團體對有功人員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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