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拼音yī fù,北齐时规定官吏犯罪鞭杖十下为一负。
北齐 时规定官吏犯罪,鞭杖十下为一负。 隋 时规定九品以上犯罪可以赎铜,每一斤为一负。《隋书·刑法志》:“在官犯罪,鞭杖十为一负。”《隋书·刑法志》:“其品第九已上犯者,听赎。应赎者,皆以铜代绢,赎铜一斤为一负,负十为殿。”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
本文地址:https://www.cidian5.com/cidian/PxPlQu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