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字母是在汉语拼音方案公布以前用来标注汉字字音的音标。 注音字母是指中国第一套法定的汉字形式的标注汉字的拼音字母。又称国音字母、注音符号、注音字符。1913年读音统一会制定,1918年北洋政府教育部公布。1919年又公布“注音字母音类次序”,重新排列字母顺序。字母共有39个。1920年审音委员会增加“ㄜ”字母,成为40个。即:ㄅㄆㄇㄈ万、ㄉㄊㄋㄌ、ㄍㄎ兀ㄏ、ㄐㄑ广ㄒ、ㄓㄔㄕㄖ、ㄗㄘㄙ、ㄧ(直行作一) ㄨㄩ 、ㄚㄛㄜㄝ、ㄞㄟㄠㄡ、ㄢㄣㄤㄥ、ㄦ。注音最初以读音统一会所定字音为标准,故有万、兀、广三个字母。后来以北京音为标准,万、兀、广3个字母用来标注方音。1922年教育部公布《注音字母书法体式》,改订标调法,废除四角点声法,改用标调符号。注音字母的特点是:字母选自古汉字,音节拼字法采用三拼制,主要用来标注汉字读音。1918~1958年在汉语拼音方案公布前一直通行,对统一汉字读音,推广国语,普及拼音知识有很大贡献。1930年南京国民政府曾把注音字母改名为注音符号。后台湾当局改称为国音符号。
標注漢字字音的符號。分為二式:第一式即民國七年由教育部頒布推行的注音字母ㄅ、ㄆ、ㄇ、ㄈ等;第二式於民國七十五年公告,取代民國十七年制訂的「國語羅馬字」,仍用a、b、c等來譯漢字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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