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的条例或范例。 鲁迅 《华盖集续编·不是信》:“我的文字中,大概是用别人的原文用引号,举大意用‘据说’,述听来的类似‘流言’的用‘听说’,和《晨报》大将文例不相同。” 郭绍虞 《中国文学批评史》三八:“由文法与修辞再进一步,于是他想建立文例。”
法律上指對於特定用語的意義,規定其範圍及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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