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朝廷法令送交主管部门执行。《后汉书·黄琼传》:“使中常侍以 琼 奏属主者施行。”后作公文常用语。 唐 元稹 《许刘总出家制》:“宜赐法号大觉,仍赐僧腊五十夏。主者施行。” 宋 吴曾 《能改斋漫录·主者施行》:“今朝廷行移下州县,必云‘主者施行’者,本《后汉·黄琼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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