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制,非紧要事务,有关官员拟就施行办法,以白纸书写,宰相押字,其他执政具姓名,送请批示,画“可”后执行,称熟状。
唐 宋 文书制度,有关军国大事,由三省议定,面奏,获旨。关于任免平常事项,以书面奏请,称为熟状。获可即下中书撰命,门下审读,然后由尚书奏行。 宋 宋敏求 《春明退朝录》卷下:“ 唐 宰相奉朝请,即退 延英 ,止论政事大体,其进拟差除,但入熟状画可。” 宋 沉括 《梦溪笔谈·故事一》:“本朝要事对禀,常事拟进入,画可然后施行,谓之熟状。”参阅 宋 陈亮 《进中兴五论札子·论执要之道》、 宋 周必大 《玉堂杂记》卷下。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