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谓申明法制,依法律行事。《旧唐书·郑覃传》:“帝尝谓宰臣曰:‘百司弛慢,要重条举。’”
(2).逐条举出。 宋 梅尧臣 《得王介甫常州书》诗:“事成条举作书尺,不肯劳人鱼腹将。”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
本文地址:https://www.cidian5.com/cidian/QgBrpP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