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估是晋 及 南朝 各代杂税名。《隋书·食货志》:“ 晋 自过 江 ,凡货卖奴婢马牛田宅,有文券,率钱一万,输估四百入官,卖者三百,买者一百。无文券者,随物所堪,亦百分收四,名为散西晋亡国,东晋建立,小朝廷盘踞在长江以南,跟胡人打起了持久战。打仗要花钱,而东晋刚刚站稳脚跟,钱根本不够用,怎么办呢?无非是多收税。以前买个丫环、卖头牲口、买块地皮、卖套房子,都不用交税,现在得为国家做点儿贡献了,花一百,交四块,花一万,交四百,号称“散估”。这个税今天也有,不过不叫“散估”了,叫“契税”。
晋 及 南朝 各代杂税名。《隋书·食货志》:“ 晋 自过 江 ,凡货卖奴婢马牛田宅,有文券,率钱一万,输估四百入官,卖者三百,买者一百。无文券者,随物所堪,亦百分收四,名为散估。歷 宋 、 齐 、 梁 、 陈 ,如此以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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