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极分明。《荀子·礼论》:“至文以有别,至察以有説。” 杨倞 注:“言礼之至文,以其有尊卑贵贱之别;至察,以其有是非分别之説。”又引 司马贞 曰:“説,音悦。言礼之至察,有以明鸿杀委曲之情文,足以悦人心也。”
(2).过于明察。 汉 东方朔 《答客难》:“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
本文地址:https://www.cidian5.com/cidian/QreQtfH.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