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有集贤殿修撰等官,简称殿撰。明、清进士一一甲第一名例授翰林院修撰,故沿称状元为殿撰。
宋 代集英殿修撰、集贤殿修撰(后改为右文殿修撰)的省称。 陆游 诗有《送辛幼安殿撰造朝》,因 辛弃疾 曾任右文殿修撰及集英殿修撰,故称。后 元 代 张起岩 以进士第一名特授集贤院修撰, 明 清 沿其制,“殿撰”遂成为状元的通称。 清 陈康祺 《郎潜纪闻》卷三:“然自后北闈试事,不復令新殿撰(前一科状元)持衡,遂改三百餘年之旧制矣。”参阅《宋史·职官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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