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中,我相(梵a^tma-sam!jn~a^,藏bdag-tuhdu-s/es)∶谓众生于五蕴法中,妄计有实我、我所。凡是可以证“我”存在的任何境界,都是我相,比如痛苦或快乐,让自身意识到“我”的存在,如果没有“我”,就不会感受痛苦、快乐。其他如救济穷困、慈心不杀、发菩提心等都足以证明“我”的存在,甚至不生不灭境界、无上正等正觉都是“我”所要证取的。如果菩萨有妄心待降伏,有无量无边的众生待灭度,就是有我相。
佛教语。我、人等四相之一。指把轮回六道的自体当做真实存在的观点。佛教认为是烦恼之源。《金刚经·大乘正宗分》:“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 宋 范成大 《藻侄比课五言诗因吟病中十二首示之》之六:“捫蝨天机动,驱蚊我相生。” 明 徐渭 《翠乡梦》第二出:“止因俺师弟 玉通 ,我相未除,慾根尚掛,致使那 柳宣教 用 红莲 掇赚。”《老残游记续集遗稿》第五回:“《金刚经》云:‘无人相,无我相。’世间万事皆坏在有人相、我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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