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释他人或自己著作内容的凡例。 晋 杜预 《<春秋经传集解>序》:“又别集诸例及地名、谱第、歷数,相与为部,凡四十部,十五卷,皆显其异同,从而释之,名曰《释例》。将令学者观其所聚异同之説,释例详之也。”
解釋著書的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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