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寇,中国古代主管刑狱的官名,司寇的职责是追捕盗贼和据法诛戮大臣等。 传统的观点认为,早在西周初年便出现了掌管司法活动的司寇一职,但根据出土文献显示,晚至西周中末期,司寇才作为执事出现在金文中。其作为官职至少也应该在西周之后。春秋时,周王室和各诸侯国都设有司寇之官。宋、鲁的司寇又分为大司寇和少司寇。战国时,不少国家仍旧把负责管理刑狱的官定名为司寇。至秦汉遂以廷尉为九卿之一而废司寇之名。后世除北周外,均不设此官,但习惯上以大司寇为刑部尚书的别称,刑部侍郎则称为少司寇。
職官名。周禮秋官有大司寇,為六卿之一,掌理刑獄。後世稱刑部尚書為「大司寇」,侍郎稱為「少司寇」。
一種刑罰。將罪犯發往邊疆,以防禦外寇。
複姓。如春秋時魯國有大夫司寇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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