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腊起义,发生于宋徽宗宣和二年(公元1120年)十月至宣和四年三月,是以方腊为首的农民起义军在睦州青溪县(今浙江省淳安县)发动的反抗北宋王朝封建统治的历史事件。 该事件源于北宋末年,以徽宗为首的反动腐朽统治集团,对人民进行了残酷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使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许多农民失去土地,被推向死亡的边缘。宣和二年十月初九(1120年10月),方腊高举“是法平等,无有高下”的革命旗帜,率众在睦州青溪县起义。几天之内,就聚集了十万人,很快接连攻陷几十座州县,部众发展到近百万,全国大为震动。宣和三年四月,在官军和地主武装的联合镇压下,方腊率部退守青溪县帮源峒地区,与敌军展开了殊死的搏斗;同年五月,方腊被俘,三个月后牺牲在汴京。方腊的余部在浙东、浙南坚持战斗,直到宣和四年三月,才完全被宋军镇压下去。 该事件冲击了反动的封建制度和孔孟之道,威震东南半壁,沉重地打击了北宋王朝的封建统治,给两浙路人口带来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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