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代治国的七件大事。指祭祀、朝觐、会同、宾客、军旅、田役、丧荒。《周礼·天官·小宰》:“以法掌祭祀、朝覲、会同、宾客之戒具,军旅、田役、丧荒亦如之。七事者令百官府共其财用,治其施舍,听其治讼。” 郑玄 注:“七事,谓先四,如之者三也。”
(2).指天、地、民与四时之务。《国语·楚语下》:“是以先王之祀也,以一纯、二精、三牲、四时、五色、六律、七事、八种、九祭、十日、十二辰以致之。” 韦昭 注:“七事,天、地、民、四时之务。”
(3). 唐 代武官随身佩带的七件东西。指佩刀、刀子、砺石、契苾真、噦厥、针筒、火石。 唐 张九龄 《敕识匿国王书》:“今授卿将军,赐物二百疋,锦袍、金鈿、七事。”
(4).同“ 七件事 ”。 明 《投梭记·逼娼》:“自从你父亲亡后,家中十分艰窘,开门七事,那一件不在做娘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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