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事,拼音为pínɡshì。汉语词汇。隋炀帝时,所置的官职名,属大理寺属员。秩正九品,掌同司直,出使推按,参决疑狱,隋员额四十八。 《新唐书·百官志三》:“司直六人,从六品上;评事八人,从八品下。掌出使推按。凡承制推讯长史,当停务禁锢者,请鱼书以往。录事二人。“
職官名。漢設立廷尉平,隋改為評事,為評決刑獄的官吏,到清末才廢除。
由行政法院設立,掌理審判行政訴訟事物,其地位相當於普通法院的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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